宁夏气瓶检测

宁夏压力表校验
您当前的位置 : 首 页 > 新闻动态 > 技术资讯

气瓶定期检验之氧气瓶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

2023-07-06 10:19:44

气瓶定期检验之氧气瓶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

开气应缓慢,防静电火花和绝热压缩。

氧气瓶不能全部用尽,应留有余气0.2~0.3MPa,使氧气瓶保持正压,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。目的是预防可燃气体倒流进入瓶内,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。

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。氧气瓶在使用过程中,必须按照安全规则的规定每3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。如发现逾期期末作检验的气瓶,不得使用。

氧气瓶不得附油脂,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阀。

使用氧气瓶前,应稍打开阀门,吹掉瓶阀抢粘的细屑和脏污,立即关闭,然后再接上减压器使用。

开启瓶阀时,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,避免气流朝向人体。

要消除带压力的氧气瓶泄漏,禁止采用拧紧瓶阀或垫圈螺母的方法。禁止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。

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、乙炔管道。禁止将氧气用作试压和气体工具的气源。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。

避免阳光曝晒,储存环境不得超过40T。与明火、热 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相距10m以上。

使用前,先检查瓶阀、减压器等是否有缺陷。如有应及时报修,切忌随便处理。

检查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,不得用明火。

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。安装减压器要牢固,避免射出伤人。


宁夏气瓶检测

最近浏览:

业务热线:吴 13995272242

地       址: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540号院内(北门旅游汽车站南侧50米院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