气瓶定期检验之氧气瓶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
开气应缓慢,防静电火花和绝热压缩。
氧气瓶不能全部用尽,应留有余气0.2~0.3MPa,使氧气瓶保持正压,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。目的是预防可燃气体倒流进入瓶内,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。
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。氧气瓶在使用过程中,必须按照安全规则的规定每3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。如发现逾期期末作检验的气瓶,不得使用。
氧气瓶不得附油脂,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阀。
使用氧气瓶前,应稍打开阀门,吹掉瓶阀抢粘的细屑和脏污,立即关闭,然后再接上减压器使用。
开启瓶阀时,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,避免气流朝向人体。
要消除带压力的氧气瓶泄漏,禁止采用拧紧瓶阀或垫圈螺母的方法。禁止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。
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、乙炔管道。禁止将氧气用作试压和气体工具的气源。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。
避免阳光曝晒,储存环境不得超过40T。与明火、热 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相距10m以上。
使用前,先检查瓶阀、减压器等是否有缺陷。如有应及时报修,切忌随便处理。
检查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,不得用明火。
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。安装减压器要牢固,避免射出伤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