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按照GB19533《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》的规定进行检验。
车用纤维环缠绕气瓶按照GB24162《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》的规定进行检验。汽车气瓶年检周期不得超过三年。
汽车气瓶年检时需持当时油改气的气瓶使用登记证、气瓶出厂合格证、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、车辆的行车证、车主的身份证到特检所进行检验。
根据《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TSG R006-2014)规定,在使用过程中,发现气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提前进行定期检验:
1、有严重腐蚀、损伤或者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的;
2、缠绕气瓶缠绕层有严重损伤的;
3、库存或者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后使用的;
4、机动车发生可能影响车用气瓶安全使用的交通事故后重新投用的;
5、气瓶检验标准规定需提前进行定期检验的其他情况以及检验人员(或者充装人员)认为有必要提前检验的。